生产管理规定

zmay16年前 (2008-12-03)生产管理152

1.加强生产管理,有效的运用物料、人力、设备(机器、工具),并在时间上、数量上、空间上能适当地配合,以便提高生产效率、质量并降低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2.业务部于下年度开始前1~2个月,提出年度业务计划,生产管理部依据年度业务计划,制定出年度生产计划

3.生产管理员依据年度生产计划、业务部开出的制造通知单以及现有库存量(成品半成品)拟订月生产计划。

4.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业务部开出的制造通知单时应结合有关生产信息作出以下安排:
 4.1 安排生产进度预定表;
 4.2 诸所需的主辅料(何时再需要),并在采购时间之前通知存量管理部门,安排原料;
 4.3 将外协加工计划通知给外协管理部门,以寻求适当的厂商。
  4.3.1 生产管理部门,依据月生产计划、制造通知单、制造变更通知单、实际的生产进度以及现有人力、设备资料于每周安排次日起7天内的生产进度单。
  4.3.2 生产管理部门按照预定和实际的生产进度,发出工作命令(发出前要确知物料情况)和发料单。
   4.3.2.1 工作命令一联给现场制造各科组(同时要附工程程序图、操作标准、检查标准等),一联通知质量管理部门;
   4.3.2.2 发料单一联给现场制造各科组,一联通知仓库备料;
   4.3.2.3 一般要在开工3天之前发出工作命令和发料单,但特殊情况除外。
  4.3.3 由现场各科每日递交报表,了解生产进度。
  4.3.4 现场制造各科组,当无法按照进度如期限完成或有任何困难时(机器模具损坏、停电等),应尽快将原因通知生产管理部门,予以调整工作。
  4.3.5 制造完工后,将工作命令单填写有关内容,送回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4.3.6 生产管理部门在每批产品(订单)完工后,要将有关资料,如生产日报表、工和命令、发料单、外协加工等资料汇总,并将实际生产所发生的问题进行研讨,提出改善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必要时还需整理成本分析资料等,所有资料要建档备查,以利作业的进行。
  4.3.7 生产管理部门要经常地与业务部、外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技术部门以及现场制造各科驵保密切联系,确实了解实际情况与预定进度是否超前或落后,并要能弹性地应变。外协管理部门在管理外协加工以及协制造的半成品或零件时,应适时适量地配合生产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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