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检验管理程序

zmay14年前 (2010-06-24)生产管理228

1. 目的
规范产品检验全过程,确保出厂产品符合客户要求。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各工厂产品的检验和控制。

3. 职责
3.1 技术研发部组织编制《产品质量标准》、《抽样作业指导书》和《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标准,并督导执行。
3.2 生产管理部门督导各工厂产品检验管理按本程序要求实施。
3.2 各工厂的品质管理部门负责产品的质量检验和送检。
3.3 各工厂的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对策落实。
3.4 各工厂的品质管理部门负责产品退货的原因分析、对策落实。

4. 工作过程和方法
4.1 检验准备
4.1.1 技术研发部组织编制《产品质量标准》、《质量控制表》、《抽样作业指导书》和《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标准。
4.1.2 各工厂的品管科配备所需的检验设备、合格的检验人员和检验环境。
4.1.3 品管科应将《质量控制表》、《抽样作业指导书》、《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放置在各工作场所,且方便员工查阅。
4.2 检验实施
4.2.1 各工厂的检验人员根据《抽样作业指导书》抽取成品样品,抽样必须注意随机和分层原则。
4.2.2 各工厂的检验人员根据《检验仪器操作规程》、《检验作业指导书》,正确使用仪器进行检验和计算,并做好记录。
4.2.3 品管科应将新线投产、技术改造、长期停机后生产的首批产品送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以确认检验结果的可靠性。正常生产时,产品每年送检一次。#p#副标题#e#
4.3 检验判定
4.3.1 各工厂的检验人员根据《产品质量标准》对检验的产品进行判定,出具《产品检验报告》,明确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4.3.2 《产品检验报告》,经品管科长审批后,报送生产科和生产车间。
4.3.3 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4.4 产品质量异常处理
4.4.1 品质管理部门在《产品检验报告》中对不合格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督促采取改进措施后,重新检验。
4.4.2 生产管理对不合格品的产生原因进行分析、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4.3 当产品不合格现象连续产生或问题较严重时,品管科应及时向上级反映,由上级采取纠正措施。

4.5 标识
4.5.1对未检的产品,生产车间应及时作“待检”标识。
4.5.1对已检产品,生产车间应根据检验结果及时作“合格”或“不合格”的标识。
4.6 品管科在《质量月报》中向生产管理部报告当月产品质量状况。
4.7 生产管理部督导各工厂产品检验管理按本程序要求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生产副总裁报告。

5. 相关文件
5.1《产品质量标准》
5.2《抽样作业指导书》
5.3《检验作业指导书》
5.4《质量控制表》
5.5《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 使用记录
6.1《产品检验报告》
6.2《质量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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