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实务之企业经营组织

zmay15年前 (2009-06-11)生产管理191

企业的型态依其成立登记的法律依据,出资方式,股东人数及责任范围可归纳如入下:

1. 独资
由业主单独出资,并自己经营,业主对企业之债务负带无限清偿责任。

2. 合伙
二人以上互约出资以共同经营企业。企业由合伙人共同经营负责。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带无限清偿责任,合伙人常因合伙人之死亡、破产等而自动解散,故组织动荡不安。

3. 公司
系依据公司法所作的企业行为,依公司法登记成立之法人。

(1) 无限公司
两人以上之股东组织而成,由全体股东共同负责成推定董事执行业务,股东对公司得负债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

(2) 有限公司
由两人以上,二十人以下之股东组成,各股东仅就其出资额对公司负其责任,因股东人数受到限制且无股票之发行,故无法筹集大项资金,亦仅适用于中小型企业

(3) 股份有限公司
为七人以上之股东所组成,全部资本分为若干等股份,股票可自由转让,故集资容易,且股东仅就其所认股份对公司负其责任,风险较小,是较受欢迎的企业组织型态。

(4) 两合公司
系一人以上之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人以上之有限责任股东组成。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就其出资额对公司负责。无限责任股东代表公司,并负责公司之经营。

(5) 股份两合公司
系一人以上无限责任股东,与七人以上股份有限责任股东组织而成。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就其所任股份对公司负责,业务由无限责任股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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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结合组织
各同业为了维护本身利益,以及追求大规模经营的经济性,于是同业联盟、合并等渐被企业界所采用,此即为公司结合运动。公司结合运动依其性质的不同,可分类如下:

(1) 卡特尔(Cartel)
主要目的在求取同业间的共同利益,避免同业间的竞争。参加卡特尔组织的各个企业除契约部分以外,仍可自由经营业务,没有丧失独立性。

(2) 仙迪克(Syndicate)
参加这组织的公司,按其配额生产产品并交由共同设立之总销售店销售,利益按产量之比例分配,他的缺点是易垄断产品市场,对消费大众颇为不利。

(3) 托拉斯(Trust)
加入托拉斯组织的公司,将其股票转让给托拉斯公司,转发给托拉斯股票为凭证,系一种同业合并,各公司丧失其独立性,常为世界各国法律所禁止与限制,我国公司法也不允许。

(4) 股票控制公司(Holding Company)
股票控制公司取得各公司巨额股票,但不直接经营业务,各公司股票虽然被控制,但能独立营业。另一种情形是当某公司取得他公司之巨额股票时,使本公司高级职员或股东当选该公司董事,控制该公司,以谋合并经营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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