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委外来料检验管理办法
1.0 目的
为确保采购物料的质量、数量等符合公司要求,防止不合格品流入生产线。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用于生产的外购及委外加工物料的进厂检验作业。
3.0 职责
3.1 收货员:负责原材料品名、数量核对、点收及来料检验通知。
3.2 IQC 检验员:负责来料的质量检验。
3.3 IQC 主管:负责来料质量检验结果的判定。
3.4 采购员:负责及时处理不良原材料并跟催供应商及时作出改善。
3.5 PMC:负责紧急物料的跟催及处理,不良材料的跟踪处理。
4.0 定义
4.1 原材料:指我司所采购的用于生产的物料和委外加工及客户提供的物料。
4.2 管理检查物料:指本公司认定品牌且以往供货业绩良好,生产线使用效果良好的物料。
5.0 工作程序
5.1 原物料点收
5.1.1 供应商交货至本公司时,应附送货单,出货检验报告。首先交收货员收货 ,收货时应核对送货单品名、型号规格、数量、订单号码和交货日期等,确认与实物来料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名,并通知 IQC 检验原材料。
5.1.2 供应商送交之物品应置于来料待检区内;在检验员未贴标识前,不得入库、不得上线使用或作其它处理。
5.2 原材料检验
5.2.1 管理检查物料
5.2.1.1 本公司的所有材料来料检验后均需填写《来料检验单》
5.2.1.2 若管理检查物料不合格,贴上“红色标签”填写《供应商品质改善报告》,同时把结果记录于《IQC 来料检验日报表》上,检验合格的物料贴上“绿色标签”。
5.3 进料检验
5.3.1 抽样方案
5.3.1.1 按《计数值抽样使用准则》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个别检验项点采用特殊抽样,具体抽样方式见相应的《原材料检验规范》。
5.3.1.2 检验人员进行产品抽样时,依待检验的物品批量(总数)及检验水准查《样本大小字码》之样本代字。
5.3.1.3 依查得的样本代字查《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在样本大小字码及样本大小交会的格子中可查得样本大小。
5.3.1.4 依查出之样本大小到待检物料存放区抽取样本,并核对数量。
5.3.1.5 IQC 检验员依规定进行原材料检验,并进行数据(最大与最小或有代表性的数据)或定性(外观等项次之 OK 与 NG)的记录,同时记录不良品的个数。
5.3.1.6 允收水准:功能缺陷为“零”,主要缺点,次要缺点的允收水准按各材料的 AQL规定参《原材料检验规范》);若检验的样本中发现严重缺点不良品个数为零,主要缺点与次要缺点的不良品个数≤计数值抽样准则正常检验一次抽方案中相对应的允收数 Ac 时,则判定合格,否则判定不合格。
5.3.2 质量检验
5.3.2.1 原材料由 IQC 依据相应的《原材料检验规范》、《检验图纸》、样品进行抽样检验,个别检验项目,需委托工程部与生产部试验的,IQC 应填写《试验委托申请单》给相关部门。
5.3.2.2 检验结果为合格时,则直接记录于《来料检验单》上,合格的原材料由 IQC组长审核即可对原材料进行标识。
5.3.2.3 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时, 由 IQC 检验员将物料贴红色拒收标签。并由检验员填写《供应商品质改善报告》经 IQC 组长审核,交 IQC 主管批示,IQC 主管依据原材料对产品特性的影响程度作出判断批示,由 IQC 拿单到物控部/采购签字。如果意见一致,则进行处理。如果意见不一致,物控部/采购组织相关部门会签处理意见,最后需副总级以上人员签字确认。
5.3.2.3.1 若原材料最终裁决特采使用,进行选别:供应商挑选时,由采购员联系供应商至我司选别;供应商来选别后,再按 5.3.1 条重新进行检验。
最终裁决由我司安排人员选别时,由我司生产线或公司指定人员进行挑选,挑选费用用《工时转稼单》转稼给供应商(工时转稼单,由生产统计工时损失,由 IQC 部门制作好工时转稼单。发给采购,财务,并由采购传给厂商,且确认是否收到,按要求签字回传。 如果超过三天时间按默认处理。由财务直接执行扣款处理。
5.3.2.3.2 如最终判定批准为退货,则由 IQC 把退货信息传达给仓库.由仓库进行处理。
5.3.2.3.3 采购将《供应商品质改善报告》传真至供应商处;并要求供应商按规定回复。
5.3.2.4 IQC 对需要做试验的材料需抽查,合格,不合格都需记录《来料检验单》上。
5.4 紧急物料处理
5.4.1 生产急需用的物料,直接通相关 IQC 人员进行及时检验或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安排。
5.4.2 IQC 根据通知或安排,立即对紧急物料做优先安排处理,单款材料在半个小时之内完成检验,套料在 1 小时之内完成检验(需开发、工程、品管确认的材料,认可的时间除外;需做可靠性试验的物料,试验必要的时间除外)。
5.4.3 特急(会导致生产停线)的物料由 PMC 填写《急料放行单》,并经 IQC 主管审核,交品质部负责人批准。
5.4.4 IQC 收到批准后的《急料放行单》时,由 IQC 边检验边放行处理,依材料检验规范项目进行全检 3PCS 来料,保证不出现批量性错误。检验合格后在放行物料包装上作“急料放行”标识。
5.4.5 若边检验边放行时 IQC 检验合格,生产车间可继续使用紧急放行物料;若检验中不合格,立即通知生产车间停止使用,由品质、生产单位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执行。
5.5 原材料保质期的检验,由 IQC 相关人员按仓管员统计的库存清单按《仓库管理办法》5.8进行确认(IQC 检验周期:3 个月;仓库需在次月 10 号前把清单交给 IQC;IQC对超过保持期限的原材料进行复检。检验结果合格按照 5.3.2.2 执行;不合格按照 5.3.2.3 执行。
5.6 检验结果判定与处置后,检验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并将签好字的《送货单》交收货员打《进货单》,然后交仓管员进行原物料入库。
6.0 支持文件
6.1 《原材料检验规范》
6.2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7.0 引用表格
7.1《来料检验单》
7.2 《红色标签》
7.3《供应商品质改善报告》
7.4《IQC 来料检验日报表》
7.5《绿色标签》
7.6《试验委托申请单》
7.7《工时转稼单》
7.8《急料放行单》
7.9《进货单》
8.0 来料检验运作流程图